眼镜蚂蚁

倦鸟


要治白癜风哪家医院最好 http://m.39.net/pf/a_6703361.html

倦鸟

——林易小叙

(一)

他是一个男人,衣衫褴褛、形销骨立的男人,他面容极其肮脏,头发也没洗,油腻腻的,他拄着类似拐杖的东西在北都里行走,虽然他看起来像是一年没有洗澡的邋遢样,可他的眼神和脚步却是坚定无比,他拄着一根木棍行走,木棍底端已经被磨得不成样子,破烂烂的。

在别人的眼中,他比乞丐还不如,因为乞丐可以行乞,他却不能,他累了便随便找一块地躺着,感觉休息好了,便继续前行。他穿的衣服也是没个完整,已经磨破了不少,因为不洗澡,身上散发着一阵阵“特殊味道”。

来往的行人纷纷侧目,恨不得想要用毒辣的眼神刺死这个城市里的“苍蝇”,他却浑然不觉,也不在乎别人背后的龇牙咧嘴咬牙切齿。

他一步一个脚印地向一个地方走去。

他向西走。

为什么向西走,因为太阳东升西落,他如夸父一样,追逐着西边的太阳。夸父是用跑的,他不紧不慢,顺遂自然地向前一步一步地走着。

终于,他苦行了三个月,已经远离了北都,身体已经瘦得皮包骨,衣服像是一块块被撕烂的布条挂在身上,皮肤也是在外风吹日晒,而变得粗糙黝黑,如果没有拐杖,可能他立马就要倒下去,他手死死地抓紧木棍,长期没有吃东西,他的嘴皮干得出血,手皮也开始出细血,仿佛身体里的血马上就要流干,他驮着自己的骨架在行走。

在向西行走。

(二)

林易考上北都最牛的学校他心情很是复杂,在这里读书他可以免除学杂费,甚至每年还有奖学金补贴,但是他深知这样的学校和他这个来自贫民窟里的孩子将会是格格不入。

格格不入也许比想象中更加残酷。林易拼着命考上的高中在别人贵族有钱人有权人眼中只是一个眼神的事,这里有最好的教育资源和最好的老师,一切都是顶配,除了他自己。

所以林易上高中之后,他更加刻苦,更加认真,他现在虽然还是高一,可是比高三的学生还要刻苦,头悬梁锥刺股也是稀松平常。这里的学生大部分都是走读,除了部分学生因为离家太远所以不得不住读,林易本来和一个富家子弟住在一起,可是一个月之后,富家子弟突然搬走了,整个宿舍只剩他一个人,不过这样也好,熄灯之后,他头上绑着一个手电筒,继续熬夜苦战。

他最大的愿望是能考上一个心仪的大学,彻彻底底摆脱那令他作呕的家庭。一想到他家,他胃都开始反酸了。

想这干什么!他痛骂自己,无聊!林易继续攥紧了手里的笔和试卷,开始埋头做题。

“喂,帮我做了。”

一个男生将他的试卷丢给林易,命令他似的说道。

接着另外三四个男生继续把自己的卷子丢给林易,“还有我的。”

顿时他的课桌上比往常多了十几份卷子。他不敢反抗,或者说他凭什么反抗,难道要靠成绩年级第一来反抗吗?在这些人眼里,年级第一屁都不是,只是穷人的标志。他们敢肆无忌惮地敢随便要林易帮他们做作业,而且还要做成不一样,不能让老师发现,分数不能高也不能低,要符合他们目前的真实的学习情况。

好在林易对于考试做题向来是得心应手,习惯了,便也逆来顺受,将富二代的卷子做完之后还轻轻地放在他们桌子上。

这样的服从只会使得这些人更加捉弄他,他们看他好欺负,给他取个“死矮子”的称号,因为长期营养不良,林易的个子在同龄人中已经偏矮,整个人瘦不拉几瘦如枯柴,他不仅长得矮小,还是一个令他们痛恨的“死矮子。”

“死矮子,这个卷子帮我做了。”一张试卷丢了过来。

“这TM物理老师是不是有病,就放三天假,TM要做七张卷子!”一个男生怒气冲冲地抱怨道。

“怕什么,这些给死矮子做,反正他最喜欢做题,我看他屁股就没离开板凳,怪不得他长这么矮!哈哈——”

一些人凑了过来,像是看小丑一样“观摩”着林易,有的还伸过来摸他的头,随即狠狠地敲着他的脑袋,大声地喊叫道:“靠,疼死我了,这TM脑袋还挺硬!”

“我不信,我来敲敲!”

接着数七数八的手在他的脑袋上横七竖八地敲着,林易感觉脑袋好疼,有的人还故意扯他的头发,他的眼眶仿佛撕裂了一般,眼泪差点落下来。

“哭什么!像个娘们儿似的,真是受不了,死娘炮,死矮子!”

一个男生突然钳住了他的下巴,狠狠一捏,“看你这样老子就心烦,男不男女不女的,再哭老子剁了你!”

一道道威逼像一个个恶鬼一样,林易卑微地低着头,不敢哭,他不敢直视他们,在他们面前,他仿佛是一只无处可逃的蝼蚁,卑贱得很。

他要忍着,他不想流泪,泪水只是弱者,他不想当弱者。

再忍忍,再过两年半,他就能自由了。

课间的时候,他瞥向窗户外的湛蓝色天空,远处不少的鸟迎着碧空飞翔,他想他们一定很自由。

他想要这样的自由。

下学期末,十二月份终究是带着点寒意的,林易抓住下课的几秒钟急匆匆地冲向厕所,他早上因为吃了冷馒头,此时肚子极其不舒服,穿过走廊的时候他差一点撞上他们班的恶霸陈可尚,不过他也没有在意,径直冲向厕所。

释放完之后他正准备如往常一样跑回教室,可正好陈可尚也在卫生间,他真希望他没看到自己,可陈可尚很是眼尖,看着蹑手蹑脚的林易说,“死矮子,刚才撞了我怎么说?”

林易心扑通扑通地跳,他嗫嚅着半天也憋不出一句话,低眉顺眼。陈可尚看到林易这副样子,正是惹得他气不打一出来,随即甩手给了他两个猛烈的耳刮子,打得林易晕头转向。

“他妈的,碰上你真晦气!”陈可尚骂骂咧咧。

林易心底小声哀求道,既然我这么晦气,快让我走吧。

陈可尚看到林易的视线一直瞟向教学楼那个方向,嘴角轻蔑地向上一弯,“这么想去教室,我就偏不让你去!”接着猛的抬起膝盖向林易的腹部撞去,破口骂道,“死三八,死娘炮!老子弄死你!”

接着卫生间陆陆续续的来了一群人,都是平时作弄他的人。钱轩是陈可尚的跟班,笑眯眯地问道,“尚哥,怎么这么生气,谁惹到你了?”

陈可尚不耐烦地瞥瞥眼,旁边的人立马会意,给他递上了一支点好的烟。钱轩恶狠狠地瞪着林易,骂道,“肯定是你这个死矮子惹我们尚哥生气了,兄弟们给我揍他!”

周边的人恨不得长出八双手,每一拳都用尽全力地打在林易身上,仿佛他是棉做的娃娃,感觉不到疼痛,林易强忍着疼痛,不说话,沉默着,想他们玩够了应该会让他回去吧。

谁料钱轩在一阵阵烟雾缭绕中贱兮兮地对陈可尚耳语几句,陈可尚竟然也贱兮兮地笑了起来,一口浓烟吐在林易脸上。

周边的人问:“是不是想到了好法子来玩玩他?”

钱轩贱兮兮地笑:“你们看,这个林易是不是长得像女的,听说女的都有个洞,你们把他衣服脱了看他是不是也有个洞?”

周围的人一听都兴奋到了极点,寒冷的十二月,疯狂地扒掉林易的衣服,林易已经被他们揍得有气无力,但是当他们脱到他内裤时,他嘶吼着,“不要!不要!求求你们!”

这样的吼叫让他们越听越兴奋,陈可尚一脚踩在林易的大腿上,生生地在鲜嫩的血肉上勾勒出一道道鲜红的血痕,林易痛到极点,他的头和四肢被他们紧紧按住,动弹不得,活像一只濒临死亡的鱼。

有人粗暴地扒掉他的内裤,他们大笑起来,“这块破布怕是他们家抹布吧。哈哈。”

钱轩贱兮兮地说道,“呦呵,看来他既是男的又是女的。他后面也有个洞。”

“他这不是人妖吗?”

“哪有这么丑的人妖?”

“说实话还没尝过男生的洞,尚哥,要不你来试试?”

陈可尚一脚踢在林易的腰上,骂道,“贱坯子,狗都不试!不过你们要是想玩就玩。”

于是有人自告奋勇地扒掉林易前面的遮羞处,厕所门也被锁上了,一个寒冷的十二月,在一个狭窄的卫生间,伴随着打骂声、取笑声,污言秽语和滚滚浓烟让林易第一次想到了死。

或许,他就是一条不配生活下去的狗,肿高充满猩红血丝的眼睛难受极了,眼皮都是血,他仿佛躺在巨大的血泊中,坠入了黑暗。

兴奋的男生狂躁的荷尔蒙肿胀,发酵成不可控的人性,他的身体不属于他自己。

“妈逼的,这个洞太小了!”一个脱掉内裤的男生恶狠狠地说道。

“那有什么,给你这个,一捅不就大了吗?”一个男生贱兮兮地笑道。

一根巨大粗壮的棍子,冷咧咧地朝他逼来。

林易眼角划出一颗泪,绝望地陷入黑暗,他闭上了眼睛。

我没有自由了。

我不再向往自由。

光,是什么?

是活着的理由吗?

突然厕所门硬是被狠狠地撞开了,一道十二月的光透过来,落在林易羞耻的身体上,林易朦胧中看到一个人,站在光里。

傅朝眼神冷漠地问陈可尚,“这样好玩吗?”

陈可尚将烟头灰滴在傅朝手上,“好玩,好玩的很!”

傅朝右脚狠狠地踩在陈可尚左脚上,笑了起来,“我也觉得好玩!”

陈可尚忍耐不住,“他妈的,你装什么,想要英雄救美啊!”

傅朝摆摆手,“你玩他,我也想玩你,这样可以吗?”

陈可尚听了气急败坏,骂道,“给脸不要脸是吧!”

傅朝笑嘻嘻道,“所以你能拿我怎么样?”

“我他妈揍死你!”陈可尚伸出手就是一拳,被傅朝握在手里。

“没吃饭吗,就这么点力气?”

陈可尚更加狂怒,随后双手出力,傅朝不慌不忙一只脚一勾,陈可尚便跌倒在地,四仰八叉,很是可笑。跟在傅朝后面的吴言已经笑起来了,陈可尚转过头一看,发现钱轩也在偷偷地笑,他上去就给他一耳巴子,命令道,“你给我打他!”

钱轩唯唯诺诺,低头求饶,要他打傅朝,他可是万万不敢,他宁可被傅朝打。

“一群窝囊废!”陈可尚骂骂咧咧,接着他想走。傅朝拦住他,“欺负完人就想走,这么容易?”

“那你想怎样?”

“你向他道歉。”傅朝指着林易。

陈可尚听了更加怒气冲冲,他顿时来了脾气,“他妈的,老子今天弄死你!”

其实傅朝和陈可尚之间一直有矛盾,班里也是分为傅朝派和陈可尚派,另外的便是中立派,所谓天生仇敌大概就是形容他们,自然而然地就是看不对眼,仿佛上辈子是仇人,这辈子一见面就是怒目相视。

傅朝也是不甘示弱,他夹住陈可尚的双手,两个人扭打了起来,男生的打架无非就是加强版的女生打架扯头发,不过男生的力气更大,一拳撕皮,两拳到骨,真的是疼。

陈可尚硬是使出了吃奶的劲,他一个生猛的拳头打在傅朝的腹部,傅朝生气地反击在他的胸部,有些看戏的人恨不得他们打得越猛烈越好,吴言看情况不对劲,赶紧溜了出去。

不一会儿,两个人打得难分难解,傅朝略占上风,陈可尚鼻青脸肿,似乎是没了力气,他身体本来就不如傅朝,他的是虚力气,傅朝可是实打实的拳拳到肉,劲头很大。

接着步履匆匆又来了一个人,傅朝远处便瞥见了,他急忙松开陈可尚,欢喜地跑向白楚之。

如果是傅朝算是难惹,那白楚之便是令人感到胆战心惊。陈可尚看到白楚之也不禁感到害怕,他畏葸地向后缩了缩身体。

白楚之问傅朝,“怎么又打架?”

傅朝自然地牵着白楚之的手,问,“哥,你怎么来了?”

白楚之大略扫了一眼便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看见在瘫在地上奄奄一息的林易,急忙走到他身边,将自己的羽绒服盖在他身上,傅朝见了,怕白楚之受凉,赶紧先把自己的羽绒服脱下来,盖在林易身上。

“哥,你穿着。我不怕冷。”

白楚之点头,他看林易的样子不好,急忙说,“赶紧把他带到医务室去吧。”

傅朝向来对白楚之的话言听计从,他穿着单薄的羊毛衫,背着林易,步履稳健地跑向校医务室。

林易虽然被打得很严重,可他的意识还在,他的鼻息除了血腥味,还闻到了少年脖颈散发的清新味道,他的身体是热的,他觉得自己太脏,不配近他身,可身体已经老老实实地由他背着。他的黑色头发时不时地擦着他的鼻翼,痒痒的,很舒服。

林易晚上七点才醒过来,他已经输完了点滴,身上的伤口也已经消炎处理好了,醒来时,看见吴言在身边。

吴言笑笑问道,“醒了,肚子饿吗?”

林易抿了抿嘴唇,“我、我想、喝点水。”

吴言起身给他倒了一杯热水,林易兑了点凉水,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

吴言问,“你想吃点什么我去买。”

林易的确肚子也饿了,他说,“一个馒头。”

“啊?”吴言吃惊道,“一个馒头都不够我塞牙缝的。”

林易只能笑笑,“平时我都是这么吃的。”

吴言也不勉强,便出去了,回来的时候左右手袋子满满的,将菜打开,酸辣鱼,红烧排骨,玉米排骨汤,青椒牛肉,番茄汤,唯独没有馒头。

吴言把菜摆好放在小桌上,笑笑对林易说,“这是傅朝请咱们的,别客气。”

“呃。”林易愕然,有些不知所措。

吴言将筷子和米饭放在他面前,劝道,“不宰白不宰,傅朝他一向大方,这点不算什么。”

刚要动筷,傅朝便跑了进来,吴言笑嘻嘻问,“朝哥,吃饭没?”

傅朝拿起椅子上的羽绒服,看着桌子上的饭菜,“你这小子,专点好菜。”

吴言嘻嘻道,“不点好菜那不是折了朝哥您的面子。”

傅朝也不在意,吩咐吴言道,“你在这儿好好照顾他,我先回去了。”

吴言道,“能管一个月的伙食吗?”

“你怎么就知道吃?”傅朝问。

吴言嘻嘻道,“兄弟之间谈钱伤感情,所以只能谈吃了。”

傅朝:“……”

看到傅朝的表情,林易心里忍不住笑了起来,但他的眼睛还是故意停留在饭桌上,他不想让别人瞧见他的心思。

林易在傅朝离开前愣是不敢和他说一句话。

他太卑微了。

心的自卑,无法更改。

教务主任斥责了校园暴力的行为,在傅朝的建议下,陈可尚钱轩等人已经被调到别的班,并且把林易的座位调在了傅朝前几排的位置,跟他同桌的是吴言。

原来世界也可以如此美好。

这是林易进高中以来感觉到活着是一件幸福的事。再也没有了强加的凌辱,也没有人叫他“死矮子”,也没有随时而来的拳头。

原来他也是可以被保护的。

被傅朝保护吗?

他嘴角浅浅地笑了起来。

他透过眼镜的反光看到后排的傅朝在堂而皇之地睡大觉,平时的傅朝意气风发,睡起觉来却像个婴儿,很是香甜,让林易也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老师突然看到了睡觉的傅朝,走到他身边,三指并作一起敲敲桌子,傅朝也不醒,生物老师生气了,他扯着傅朝的耳朵,傅朝这次醒了,嬉皮笑脸。

“晚上偷鸡摸狗了吗?每天都在课上睡觉!”生物老师怒问。

傅朝摆摆手,“晚上我做梦了。”

“我看你是做的春梦吧!”

傅朝惊奇道,“你说对了,我还真是做了春梦。我还画了出来,老师你看看。”

老师拿过生物课本,看见上面画的,涨红了脸,将课本狠狠砸向傅朝,“不知羞耻!给我到教室外面站着去!”

到底是怎样的画惹得老古板生物老师气急败坏,后来林易听别人说,那画的是春画,是两个男生之间的那啥。

林易听得面红耳赤,心思细腻的他应该知道,傅朝画的是白楚之。

白楚之。林易在自己的草稿纸上写下这三个字。

随后撕碎了纸张,很细的粉末丢在垃圾桶里。

白楚之比他们高两个年级,是学神般的存在,若有封神榜,白楚之应该是榜首,各个学科都是满分,更重要的是他是白氏集团的大公子,本来没必要这么认真,可白楚之毕竟太有天赋,尤其是数学英语,再难的题目都是信手拈来,满分交卷。

学神一般的存在,神秘,神乎其神,林易初中的时候就从老师从新闻报道里知道这个人,曾经他立志要成为这样的人,但是天才是无可比拟的存在,他就算花上倍的努力,也很难与他比肩。

白楚之。林易再次写下这个名字。随后在这个名字后面加上傅朝的名字。他面色凝重,随后小心翼翼地写下自己的名字,他忽然恼怒起来,恶狠狠地用中性笔划掉自己的名字,心里呸了一声,骂道,“垃圾也想混入他们的圈子吗?!本就是狗,何能与太阳比肩!”

他平静了心绪,开始埋头做题。

周日开始放假,但林易却是一天都不会放松。这天班里的同学都走了,他依旧在埋头做题。远处有拍球的声音,接着一个人急匆匆地跑到教室,这个人是傅朝,他将篮球丢在教室后面的储物柜,随后跑了出去。

望着傅朝离去的背影,林易竟觉得有些可惜,他希望他能多呆一会儿。

没一会儿,傅朝又跑回来了,他手里拿着两瓶可乐,放一瓶在林易桌子上,林易吃惊地看着他,傅朝笑着,洁白的牙齿整整齐齐,左边还有颗小虎牙。

“还在做题啊?”傅朝拧开可乐随口问道。

“嗯。”林易默默地点头。

傅朝问,“刚才有没有人找我?”

林易摇摇头。

傅朝手机响了一下,他看了一眼,身轻如燕,飞快地跑出教室,少年的身姿永远那么好看,像一阵风,带来了生的希望。

林易看着放在桌子上的可乐,冰镇可乐拧开滋滋的甜味和冰味,似乎就这样将六月的炎热一下子驱散。

他走出教室,看见远处走廊处有两个少年的身影,一个是傅朝,另外一个是白楚之。傅朝和白楚之有说有笑的,白楚之身长玉立,面容端正,于肃穆中泛着星辰的温柔,看起来冷淡,却能在傅朝的逗笑下腼腆一笑。

林易注意到傅朝是牵着白楚之的手的。下楼梯的时候,傅朝和白楚之一蹦一跳,活像两个小朋友。白楚之嗔怪地扭了一下傅朝的脸,傅朝做出鬼脸,白楚之笑了起来,说道,“走了,下个楼梯也不安生。”

傅朝躬下身,拍拍自己的肩膀,“哥,我背你。”

白楚之不理他,“我有腿,自己走。”

傅朝嬉笑道,“你不会是怕自己太重而把我压垮吧。”

白楚之一把把傅朝抱起来,“再多话就把你丢下去。”

傅朝故作小媳妇态,依偎在白楚之怀里,“哥哥好讨厌,人家怕怕啦!”

白楚之呕了一声,“你没把我去年的隔夜饭也吐出来。”

傅朝趁势给白楚之几个搔咯吱窝,白楚之又是笑又是讨厌,“快放开我!”

“就不放,嘻嘻,有本事来追上我!”傅朝滋溜一冒烟跑开了。

白楚之在后面追着,“你有本事别停下来,看我抓到你不揍你。”

看到他们嬉戏打闹,林易不禁也笑了起来。

他们的感情,好单纯。

像四月的蔷薇花,和蓝色蝴蝶。

(三)

他一直向西走,现在的他其实不算是人,他现在很少进食,渴到极点才会喝水,慢慢的,他拖着自己的骨架苟延残喘,继续向西而行,在他眼里,没有时间,没有空间,没有白天,没有黑夜,只有一直向西走的坚定意志。

他仿佛是一尊骷髅,已经站不起来了,他只能慢慢地爬行,睁开眼便是朝着西边的太阳爬去,他的膝盖越磨越破,头发已经如铁棍一样死死缠绕,打也打不开。手指只剩骨头,爬行的时候还能听到吱吱作响的声音,可怜又瘆人。

不知到了什么时候,他昏迷了,醒来的时候,他竟然躺在床上,他身体如瘫痪般,但意志却是坚定不移,他艰难辗转过身,心里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要一直朝着太阳走去。

他的动静惊醒了一个小沙弥,沙弥惊叫起来,迅速引来了更多的人,其中一个年纪较大的和尚问他,“施主,你为何变成这个样子?”

他根本没有心情管这些问题,他下意识地翻过身,艰难程度不亚于甲壳虫翻身,他跌倒在地,用手肘的力量,抻着自己前行,下身已经被磨得没有感觉,他如一条年老的蛇,寸步难行,但是哪怕只要能挪动一步,他的意志就不会松懈。

所有的和尚望着他,他一寸一寸地爬着,到庙门口的时候,这些和尚还在跟着他,他头顶眼冒星花,冷汗频出,嘴角一直在流血,爬过的路上撒着的是他的血。终于,他突破了人类的极限,再也不能承受躯体之痛,昏死过去。

再次醒来时,依旧是在庙里。他下意识地想要爬走,但身体似乎是被绑了东西,原来是绳子,他努力挣脱,他打碎了煤油灯,引来许多沙弥,其中有一个看起来德高望重的人,这个是住持,他眉毛粗且长,面容慈善,双手合十,说了一声,“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他吩咐小沙弥给他喂点吃食,他也不拒绝,都吃了下去。随后,房间里的人一一散去,只剩下他和住持。住持给他解开了绳子,“施主别怪罪,老衲觉得施主你这样自伤身体不合修行之道,所以强制性地为你保持身体,希望你能自珍自爱。”

他不说话,眼睛直直盯着主持,刚开始住持还能和他对峙几十秒,后来实在扛不住了,便借着让他休息的由头离开了。

半夜窗外,似乎有人在讲话。

“你说我们庙里来的怪人到底是谁啊?”

“听说住持还要说服他出家。”

“住持一向是普度终生的,见他这样悲苦,自然也是要度他的。”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他这天晚上依旧被绳子绑着,他一直没说话,他们都以为他是哑巴。

后来住持果真说服他出家,他一声不言语,只是用目光盯着主持,盯着他出了一身汗。

他身体恢复了一些,便要走,拄着木棍一步一步地走。小沙弥拦住他,他依旧走,住持想要再次说服他出家时,他却又死死地盯着他,住持似乎有些生气,袖子一甩,“不识好歹!”

他眼睛越来越差,最后都看不见了,但他依旧坚定地向西而行,太阳日落的地方,不止歇,他的脚步便也不会停止。

(四)

林易高考完之后拖着行李回到了他那又脏又黑暗的家,这个根本不能算是家的地方,爬满了蜘蛛网,污浊的空气呛得他一直咳嗽,厨房里的东西油腻得不成样子,地板上的脏衣服一堆又一堆,这样的地方和垃圾堆根本没有区别,真难想象,这样的地方竟然还有人住。

林易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才把房间整理清楚,晚间他把行李拖到自己狭小的房间,好不容易能休息会儿,门被打开了,是他的父亲回来了,他把自己锁在房间,无视他的存在。

但父亲还是很容易发现他回来了,他猛烈地敲着门,“你滚出来!”

林易只得硬着头皮出来,这个满脸胡茬腆着啤酒肚的人的眼眶永远是红的,永远怒气冲冲,他的嗓门高得可怕,似乎要竭尽全力将人吼死。

“给我点钱!”林父直截了当说。

“我没钱!”林易同样也是直截了当。

“你他妈再说一遍,每年学校给你那么多钱,你会没钱?!”林父吼道。

林易顶着他的巨大口臭,脸色发青,他眉头紧锁,恨不得手里握着一把刀,将眼前的这个人五马分尸大卸八块。从小他就是他的梦魇,除了打骂,这个无用的男人只会无能狂怒,只会骗吃骗喝,欠一屁股债,害得母亲最后实在受不了半夜跑了。

“我他妈就是有钱也不给你!”林易吼道。

“小逼崽子,快把钱交出来!”林父想要搜他的身,还想爬到他的房间里搜,可是这时的林易已经长大了,他死死地拦住林父,甚至还想踹他一脚。

剑拔弩张之际,门铃又响了,是多年未见的母亲回来了。林易见到母亲似乎也过得不易,她老了很多,手里提着很多东西,都是菜和零食之类的。

母亲见到林易,满是皱纹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母亲问林易,“考试应该不紧张吧?”

林易轻轻摇摇头,“不紧张,正常发挥。”

“对了,你们还没吃饭吧,我去做饭。”母亲将大小袋子放在客厅里,熟稔地跑到厨房里,油烟直冒,切菜炒菜一气呵成。林父则是边喝啤酒边看电视,还不耐烦地催促着,“赶紧做,晚上还要打牌呢!”

林易此时比任何人都要厌恶这个男人,好吃懒做,脾气还大,不知道这样的人活着有什么意义。林母做完饭,一大桌子菜,她一直将肉夹给林易,林父顿时不满,他呵斥一声,将筷子恶狠狠地拍在桌子上,林易知道他的意思,他就偏偏吃肉吃得很香,林父反而更加厌恶,他吼道,“你吃那么多不会噎死吗?”

林易说,“放心,你肯定比我早死。”

林父当时一个脾气就上来了,他摔起啤酒瓶子,就要打林易。林易一个闪躲,林父体肥,一下子跌倒在地上,他的眼睛通红,看起来让人作呕又可怕。他狂怒,从厨房就抄起一把刀,“他妈的,老子今天就宰了你!”

林母吓得瑟瑟发抖,她无助地哭泣起来。林易让母亲赶紧走,可林父明摆不会放过他们,他一把刀就要劈向林母,谁知被林易背部挡了下来,顿时血流不止,林母吓坏了,哭声更大,林父却依旧不依不饶,林易也怒了,他一脚踹飞这个油腻胖子,林父就像四肢不调的螃蟹,找不着北。林易提着他的脖领子就往地上撞,他双眼通红,他真的从内心底想杀他,从小,到现在,这个想法一直未变,他拼命地把他的脑袋往地上撞,过了很久,林父已经没有了呼吸。

林易丝毫不慌张,他坐在地上,很冷静,甚至嘴角还露出了笑意。

心底的千斤重的石头终于落地了,终于将这颗毒瘤搞死了。

世界一片静寂。

真好。

“20号犯人,你被保释了。”狱警将他引出监狱,“从今天起,你自由了。”

监狱外,一个西装革履的人,身边一辆黑色的车,他摘下墨镜,林易认出他来,保释他的人是傅朝。

傅朝将林易带到一个餐厅吃饭,数年未见,傅朝依旧如此优雅,林易心底难堪的自卑心慢慢地又开始浮上水面。

“怎么,你不吃吗?”傅朝笑着问道,他见林易一口没吃。

林易默默地低着头。傅朝优雅地喝了一口酒,“你是不是奇怪我为什么来保释你?”

“为什么?”林易垂头丧气,“我这样的人已经糟糕透了,我不想浪费你的时间。”

傅朝笑道,“谁说你浪费了我的时间。我保释你呢,是有原因的。”

“什么原因?”

傅朝略有深意道,“因为我需要你,我需要你这样的人为我办事。”

“我这样的人,手刃亲生父亲的人?”林易苦笑道。

傅朝问,“你恨他吧?”

“是,无比恨。”

“在别人眼中可能你这样的行为大逆不道,可在我眼中,这样有何不可?你刚刚否定自己,就是站在别人的立场上说话。所以你是为别人而活吗?”

林易摇头,“不是。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而活。”

傅朝笑道,“那我给你一个选择,你能为我而活吗?”

林易半晌不说话,傅朝走过身,轻轻拍了拍他的肩,林易太紧张了,他笑着说,“其实并不是因为你手刃亲父,而是从高中起,我就知道你很不一般,那时没几个人能以考试的方式考入我们那个学校,而你做到了,你的毅力是很多人可望不可即的,在我眼里,你是我需要的人。”

林易愈发颤抖,他第一次挨他这么近,好近的,高贵优雅的他,晃荡着红酒杯,长长的睫毛引人入醉,他身上的气息与少年时代比多了一股神秘与优雅。

突然,他跪下身,向傅朝磕了一个头,“我愿意为你做事。”

傅朝给他的杯子倒了红酒,“那干杯吧。”

林易眼角的余光瞥到了傅朝喝酒时的喉结耸动,他内心温暖极了,在傅朝面前,他自己仿佛还是高中那个单纯的书呆子。

他的光,第二次照亮了他。

林易被安排到一个酒店做经理的工作,酒店分为明处和暗处,明处是普通酒店,负责旅客居住这类生意,但这往往这都是噱头,更多是地下三层的“暗”生意,林易刚来时一头雾水,在傅朝的带领下也慢慢的轻车熟路,越来越得心应手。

林易的确是傅朝所“需要”的人,他的记忆力很强,而且数学功底也强,对于来往的账目一清二楚,甚至傅朝在问道哪年哪月有什么人出入时,他都能随口念出,是行走的“超级计算机”,更重要的是林易的执著与认真,像这样一心认定了某件事然后铁定了要去执行的人很难得,一开始很多人都瞧不起他,后来随着他低调又妥善的处事风格,很多人已经开始慢慢认同他了。

傅朝也干脆放手,让他处理更加隐秘的工作,地下客户大都是整个北都里的权贵,他们娱乐的目的、要求都很奇葩,林易必须要在一次谈话间,一次眼神的碰撞间要捕捉到他们的爱好,并且十分果断地去执行。

有一次晚上的时候,林易如往常一样妥善解决了某些客人之间的小摩擦,他到卫生间用冷水洗了把脸,出来的时候他被一个人给撞到,他还没来得及说话,那个人连忙哀求他道,“求求了,别出声。”

他默不作声,远处的喧闹慢慢远去,他和这个人一起躲在卫生间旁边的旧储物柜,刺鼻的味道让他差点打了个喷嚏。不一会儿,这个人跳了出来,忽而笑嘻嘻的,他看起来很单纯,林易在亮处看到这个人如一个小孩般,金黄色的头发,肤色白皙,面容精致,灵气的眼睛上下左右打转,林易估摸着这个男孩儿应该是18岁,大约也是陪客人的,不过为什么他没有印象,难道是新来的?

男孩儿突然手握着他的手,吻了一下,“谢谢刚刚救我。”

林易很是吃惊,他淡淡道,“你是?”

男孩一脸无辜纯真,“我今天是被朋友带来的,本来要玩游戏,可他们骗我,现在只剩我一个人,还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人来抓我,我好害怕。”

他带着哭腔,林易心生感慨,他想怪不得他对这个男孩没印象呢,他心底舒了一口气。男孩忽然跌倒在地,林易慌忙将他扶起,男孩气若游丝,他的肚子饿得震天响,林易想原来他是饿昏了。

待到男孩吃饱后,他自我介绍起来:“大叔,我今年18岁,叫Ellen,中文名叫于年年,嘻嘻。”

林易想,他真够幼稚的。于是问于年年,“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吧。”

于年年哭了起来,带着愤怒的腔调,“我不回去!”

“不回去那你今天晚上住哪里?”

“大叔,你这么好,应该会收留我吧。”

于年年像一条泥鳅扒在林易身上,腻腻的滋味,用无辜又撒娇的眼神看着林易,恳求道,“大叔,你会收留我的吧。”

林易无奈,“收留你可以,但是我看起来很老吗,就比你大了个七八岁而已,你就张口叫大叔!”

于年年娇气地拧了一下林易的鼻子,“生气了吗,那不然我叫你哥哥吧,怎样?”于年年一声声的哥哥差点没让林易原地去世,他的嗓音娇嫩溺爱,不能说让人厌恶,倒显得稚嫩,只是林易一向钢铁,对于这样的矫情称呼,他宁可被叫作大叔。

结果是林易把这个来历不明的黄色头发男孩带回了家,半夜睡觉的时候,林易感觉身体越来越热,睁开眼一看,原来是于年年和他挤在一张床上,他挣脱他的手,想要起来,于年年也醒了,他抱着林易,“哥哥,陪我睡觉嘛。”

于年年乖巧的表情让林易最终陪在了他身边,这是第一次他睡觉时,能听见别人的呼吸声。

第二天清早,他闻到了一股莫名的香味,他顺着香味走去,看见于年年已经做好了早饭。

“来,吃吧,哥哥。”于年年扯开一张椅子让林易坐。

林易想着还要刷牙,便快步走去洗手间,但于年年抱着他,“等会再洗也是一样的。”

清晨的阳光拂在身上,煎蛋的香味,果腹的幸福感,家里多了一个人,烟火气息也更浓烈一些。林易收拾完后,对于年年说,“你呆在我这里,哪里也不要去。”

于年年依偎在他的手臂上,笑着说,“好哥哥,我哪里也不去。晚上等你回来。”

以前林易对于下班的早晚没有概念,今天他居然陆陆续续地看了几下手表,同事都惊呆了,他们小声地凑过来问,“经理,是不是交了女朋友啊,着急下班?”

林易看到了下班时间,便火星流窜地走了,他还在花店里买了一束花。打开门,发现饭菜果然已经做好了,于年年在沙发上等着睡着了。林易悄悄地走到他身边,仔细地看着他的熟睡面容,可爱且稚嫩。于年年醒了过来,他自然而然地圈住林易的脖颈,睡眼惺忪,甜腻地说道,“林哥哥,你回来了。”

这一个叫声仿佛是一道电波,歘的一声击中了林易的心脏,激起了他作为一个男性的保护欲,他双手不自主地抱住于年年,加重了这个拥抱。

于年年笑着,他的淡淡的口气在林易耳边上下聒噪,嘴尖上下若有若无地撕咬着林易的耳廓。

林易将于年年按在沙发上,肃目,问道,“你究竟是谁?”

于年年笑容甜美,笑道,“我是谁?哥哥,我是于年年,喜欢你的于年年。”

“我不信。”

于年年双腿胯在林易的腰间,双手动情地摩挲他的背部,眼神迷离又柔情,这样的姿态很难不让人陷进去。于年年蜻蜓点水般在林易的唇上轻拢慢捻抹复挑,只是细细玩味。

“哥哥,你信我。我喜欢你。我只会为自己喜欢的人做饭。”

林易第一次遇到向他告白的人,他脸色慢慢变红起来。于年年摸着他的脸,“哥哥,怎么害羞起来了?”

林易生猛地抓住他的手,“谁TM害羞了?!”

于年年咯咯地笑着,林易吻着怀抱里的男孩儿,他们的身体融为一团,不分彼此,呻吟和嬉笑声到晚间都不曾停止,他们从沙发上一直逗闹到卧室里。

慢慢的,林易习惯了自己的生活里有这样一个人,他期望着每天的下班家里有个人能接他,他是幸福的,所以他也不管于年年打底是谁,是谁已经不要紧,重要的是他可以抱着他,尽情地得到他,把他压在身下,听着让他销魂的呻吟。他太疯狂了,每次都让于年年哭到求饶才放下他。

一个同样的清晨,林易醒来,发现有什么不对劲,原来是于年年消失了,他心里发慌,赶紧打电话,穿好衣服出门要找,结果看见于年年刚从超市里回来,提着很多东西,他说,“我看家里很多东西都没了,所以去超市买了些。”

林易激动地抱住他,凶猛地吻他,眼泪也是滚滚而下,“我还以为你要离开我。”

于年年用舌头舔他的泪水,默默地抱住他。林易仔细地剥开他的衣服,一一地顺着舔了下去,他吻着他最敏感的地方,于年年已经受不了要哭出来了,他嘴里呻吟道,“你快点,我忍不住了。”

林易把软倒在地的于年年抱回卧室,男人的情欲在早间也格外浓烈,缠绵了不知多久,林易上班都迟到了一个小时。

恰好这天傅朝来公司,看见急匆匆的林易,眼神划了过去,却装作不在意的样子。这天照样要过目一下最近的账目情况,林易心不在焉,推脱说这些账目不归他管,所以他也没记。

傅朝一笑而过,眼神再次落在林易身上,发现他脖颈处有齿痕,见他低头默不作声,仿佛是犯了错,他应该明白发生什么事了。

这天林易如往常一样在公司上班,一个服务员撞在他身上,他定睛一看,原来是于年年,男孩儿得意地拍了拍他的屁股,嘻嘻地笑着。林易顺着于年年的方向望去,一路追随着他,待到没人的角落,将他搂在怀里,“嗯,你刚刚敢打我?”

“嗯,哥哥,我错了嘛。”

林易在于年年的屁股上打了一下,随后开始揉搓起来,于年年软如春水,耐不住呻吟起来。

“酒店里不是有房间吗,带我去。”于年年道,他忍不住哆嗦起来。

林易果真把他抱起来,要了一个房间,柔软的大床承载两个人的翻云覆雨。

“真的很奇怪,为什么我只要见到你,我就忍不住呢。”林易吻着于年年的胸部,啃着他的果粒。

于年年呻吟道,“那、那肯定是因为、因为——啊——轻点——因为你太喜欢我了!”

林易吻着于年年的唇,吃着,他不受控制地吃着他身体的一切,包括最隐秘的地方,他疯狂地进攻,眼里只有进攻,巨大的力气似乎要将于年年贯穿。

“我不行了——”

林易肿着血红的眼睛,道,“这才刚刚开始!”

持久的翻云覆雨之后,林易彻底用完了力气,昏睡在床上。

等到他再次醒来时,林易发现身边坐着的是竟然是傅朝。

傅朝说,“把衣服穿好,我在办公室等你。”

“你是不是奇怪我为什么在你身边?”

傅朝一个眼神示意,身边的秘书就将一摞子照片给林易。

林易看着照片,惊愕地问道,“傅、傅总,这些照片你怎么会有?”

与枕边人缠绵悱恻的照片,最令人羞耻的照片竟然轻易地流露在外。

傅朝道,“你应该问的是他而不是我。”接着秘书打开视频,一群人嘻嘻哈哈,里面有他最熟悉的人,于年年。

傅朝解释道,“这个自称于年年的人是陈可尚手下的一个人,他每天给你做的饭里下了药,他接近你的目的是为了套取公司里的信息。”

林易感觉到五雷轰顶,噼里啪啦,手上的照片散落一地,傅朝弯腰一一捡起,交给秘书,“毁掉。”

接着他看见跌落在地上的林易不慌不忙,点了一根烟,细细品尝起来。

“傅、傅总,我——太差劲了。”林易艰难地吐出断断续续的话。

傅朝笑道,“起码你的床上功夫不差劲。”

林易涨红了脸,羞愧到无地自容。

傅朝递给他一支烟,向他伸出一只手,“别老是跪在地上,地上凉。”

他隐匿在光里,可他深觉自己不配有这束光。他凝神道,“傅总,我想请七天假。”

傅朝将烟头熄灭,眼神意味深长,“七天后一定要来上班。”

本来是已经与往日的一切断绝联系,可那群人还是一直不肯放过他,他丢掉自己的手机,搬到了一个新的地方。

晚间,他戴着口罩到超市买了一把刀,买了很多棉签纱布。回到家,他盯着镜子中的自己,想道,我实在太差劲了,辜负了他的信任。

傅、傅总。

想到傅朝,他心底热泪翻涌。

为他而活。

只为他而活。

他慢慢脱掉自己的衣服,一副赤裸的身体露出来,他笑了,面色平静,拿出刀,在酒精灯上滚过一遍,接着一刀切中,滔天的疼痛让他差点晕倒在地,趁着还有理智的时候,他用棉布条包裹住流血的地方,他冷冷一笑,接着昏睡过去。三天之后,伤口好不容易结疤了,他还是不能动弹,他滚在地上,爬向远处,够到了一块面包,勉强果腹。

第七天,他履行了约定,按时回到公司。但是在心底里,他已经不一样了。

这一次,他重生了。

他为着他的光而活。

某年某月,白楚之不在了。

他的光失掉了心爱之人。

自少年时代起,他就见证了他们的少年情愫,学校所有人都知道傅朝喜欢白楚之,唯独白楚之自己不知道。

他记不得那天到底是风和日丽还是雨落潇潇,他看见傅朝从高楼处坠落,如四月的蓝色蝴蝶,如此轻盈,如此美好。他坠落在地面,引起了不小轰动,警察迅速封锁现场,他冲了进去,看见傅朝的眼睛是闭着的,他跪在他身边,将他抱起,他全身都是血,血滴在他跑过的一路上。

为他献上一束蔷薇花。

自他死后,世界上再无蓝色的蔷薇花。

(五)

他现在爬到了广阔无垠的沙漠,他靠在一块石头上,脚边的蚂蚁已经开始啃食他的骨肉,西边的太阳正在一寸一寸地落下去。

向阳。

他闭上眼,沉沉地睡了下去。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yanjingmayi.com/myjt/9005.html


当前时间: